评论: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见义勇为?

 

  近日,安徽省广德县返乡大学生李本超为救两名落水儿童不幸牺牲,当地政府已决定为其申报“安徽好人”荣誉称号。尽管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获得社会赞誉,但他根本不会游泳却贸然施救的行为,也引发公众讨论。

  无论公众如何争议,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,即舍身救人的李本超是值得敬佩的。这事如果放在几十年前,许多地方大约还会掀起一股“向李本超学习”的热潮,但如今我们却看到,不少人肯定李本超的精神,却并不赞成其贸然施救的做法。

  这并不表示这个时代不需要见义勇为的人,而是公众更希望看到见义勇为的人也安然无恙。这种态度变化,折射出社会理性价值的回归与人本理念的提升。随着时代发展,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,见义勇为不仅需要一腔热血,更需要相应技能。比如救助落水儿童,对于不会游泳者的李本超来说,最好的办法还是报警并找人帮忙。

  当然,过去的一切都不容假设。只是,为避免类似悲剧再度发生,我们需要重塑社会价值观念,在激励见义勇为的同时,也要将见义勇为的安全风险降到最低。这就回到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: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见义勇为?

  我们不能盲目鼓励人们去做能力范围之外的事,这应是见义勇为的基本常识与价值底线。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,既然见义勇为的初衷是出于对生命的敬畏,那么每救人者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。 (段思平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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